叹息菲律宾
早餐 曼谷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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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每年春天在日内瓦召开的年会,今年已经是第五十二届了。 这是国际上最高级别的政府间人权会议,世界上所有国家和地区的任何人权问题, 从酷刑、政治监禁、言论自由、任意羁押、司法公正到妇女儿童移民的权利,都是 这一年一度国际论坛的议题。今年也是中国人权第四次参加这一会议。作为一个专 门监督中国人权状况的非政府组织,我们历年来向委员会提交了大量个案资料和专 题性的分析报告,通过委员会一年一度对有关中国决议案辩论的机会,将一些国内 广泛存在的人权问题,以及受害者和人权活动人士被政府封杀了的声音,反映到联 合国的论坛上来。这样一个会议召开的过程如何?中国人权在今年的日内瓦会议上 有那些活动?今年会上对中国问题讨论的结果如何?我想在此简单报告一下。 提倡和保护人权是联合国写进成立宪章的基本宗旨之一。人权委员会是设在全 体代表大会之下的一个机构,由五十三个成员国。除了安全理事会的五个常务理事 国,美国、英国、法国、俄国和中国是当然成员之外,其他国家都是轮流担任成员 的,而且每个洲都有一定的名额分配。成员国有发言、提案和表决权。而当年不是 委员会成员国的国家政府,只要是联合国的成员,也可以有观察员的身分,可以发 言和参与提案。另外,政府间组织如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非政府组 织如国际红十字会、国际特赦等,也可以有观察员的身分参加会议的一般性辩论, 有发言权。会议每一年在瑞士的日内瓦召开,长达六个星期的议程包罗万象,有听 取委员会下属工作机构的报告,特邀来宾演讲(一般是政府高级官员如各国的总理 、外交部长或国际著名人士如诺贝尔奖获得者等),大会一般性辩论,提案和投票 等等。中国人权的代表,每年都是以参加有观察员身分的非政府组织代表团出席会 议的。 中国人权今年参加日内瓦会议的,先后有负责国际联络事务的Beatric e Laroche,执行主任萧强和主席刘青。另外我们还特别邀请了现居德国 的魏珊珊。我们带去了三个报告,第一个是关于去年中国的人权活动受到政府镇压 的情况,附有46名被监禁的政治异议人士的名单;第二个是对中国政府执行国际 反酷刑公约情况的监督报告;最后一个是魏京生个案的专题报告。这三个报告分别 是刘青、萧强和魏珊珊在会上发言的主题。其中魏珊珊在会上对其兄魏京生的介绍 和呼吁,赢得了场上同情和支持的热烈掌声,为这种严肃的政府间会议所罕见。另 外,我们还在会议期间(四月二日)组织了一次中国人权情况的专题简报会,特邀 亚洲观察组织的罗宾先生参加,和中国人权的代表一起,向与会的八十多名政府和 非政府组织的代表,介绍了目前中国广泛存在的一些人权侵犯以及社会背景。 除了发言之外,我们也在会议期间安排了和各国政府和联合国有关官员一系列 的会见活动,将我们关心的个案和专题分别自不同的渠道加以提出。和中国人权的 代表专门约见和会谈的有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特别助理,联合国任意羁押工作组主 席,联合国法官和律师公正特别报告员,联合国言论自由特别报告员,联合国反酷 刑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等,也有保加利亚、乌克兰、意大利、德国、美国、挪威、加 拿大、澳大利亚、马达加斯加、智利、秘鲁、韩国、马来西亚、喀麦隆等国的大使 。所有这些会上和会下的发言、会见和游说活动,都有一个明确的目的,就是将中 国人权关注的政治犯、酷刑、任意羁押等个案和体制性的问题,在目前国内无法公 开提出的情况下,通过在国际社会进行呼吁的方式,促使国内的相应改善。无论与 会的中国政府代表团否认也罢,恼怒也罢,这些会上的信息、批评和建议还是对他 们形成了相当的压力,而且这种关注和压力一旦持续下去,就逐步转变成了国内改 善人权状况的动力。今年三月全国人大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首次确立 了无罪推定的重大司法原则,这一和国际人权标准接轨的重大进展,国际社会,包 括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上多年来对这一问题的持续压力有直接的、正面的推动作用 。 本次委员会上对中国人权问题讨论,以及相关决议案的提出和表决,是一个相 当重要的事件。九二年以来,中国政府一方面持续镇压异议人士,在政治体制改革 ,扩大公民政治权利方面毫无松动迹象;另一方面经济持续高速发展,成为亚洲新 崛起的经济和政治大国。这一现象反映到国际关系上,就是其他国家既对专制体制 践踏人权、漠视国际公义的行为无法苟同,同时又顾及中国国力日益上升形成潜在 强权、以及经济贸易上的巨大实际利益。于是在委员会上形成了一个矛盾的现象: 会上对中国人权问题的报告、发言增多,政府发言中对中国的批评增多,可是在相 关决议案的投票结果上却有相反的反映。今年会上对中国政府点名批评的国家(包 括观察员国家在内)近60个,其中有瑞士代表欧安会53个国家(包括马尔它, 土耳其等)的发言,德国和瑞典外长作为大会贵宾的发言,意大利代表欧洲联盟和 其他前苏联中亚国家的发言等等。更有国际特赦、人权观察、国际人权联盟等一系 列非政府组织的发言,和联合国各工作组、特别报告员的报告,都有关于中国的大 量内容。可是在实际投票上,情况却倒了过来。九三年有关中国人权的状况的决议 案被搁置,支持搁置动议案的票数比反对的多五票;九四年这个差距是四票;九五 年决议案不仅通过了搁置关,而且在最后表决时仅仅一票之差没有通过。这个关注 逐步上升的趋势却在今年发生了逆转,同样的提案不仅重新被中国政府提出的“搁 置动议”封杀,而且支持搁置的票数比反对票超出七票之多。 造成了今年变化的因素是多重的。首先是去年票数的首次接近,给中国政府以 相当的警告。为了防止在联合国受到更大的挫败,中国政府过去的一年中不惜动用 国家贸易外交一切代价,在和各成员国的双边交往中全力拉票。不仅仅是对发展中 国家,连主要提案国法国和德国,都被在中国政府的贸易合同面前,为顾及经济利 益而软化了批评中国人权的立场。中国政府这种将人权问题彻底国际政治化,运用 国家经济政治外交资本遮掩人权侵犯记录、抵制国际批评的恶劣做法显然取得了成 效,但也严重毒化了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信誉和功能。许多代表在发言中指出,中 国是所有国家中唯一运用“搁置动议”,全力封杀关于自身人权问题决议案的。这 种“不准谈论,谁批评我的人权就是反华,就是颠覆中国政府”的霸道做法,使人 权委员会失去了本身应有的讨论、交流、建议和敦促的功能。第二个原因是提案国 家一方推动无力,决议案草案到了会议的第三周才完稿提出,根本就失去了游说推 动的时机。这是部分提案国家顾及双边关系、缺乏真正意愿的结果。大的背景当然 是近年欧洲经济不振,急需广大的中国市场,于是在人权问题上气就短了一截。法 国新上任的希拉克政府邀请“六四屠夫”李鹏访问,签署包括“空中客车”飞机在 内的巨额贸易合同,同时在欧盟内部主张和中国在人权上“不要对抗要合作”,就 是一个最明显的例子。另外还有一个的客观因素,就是去年轮换产生的6个新的成 员国中,白俄罗斯和乌克兰取代了95年的罗马尼亚和波兰,另外非洲的马达加斯 加等也传统上和中国的关系较近,由于地缘政治的影响,中国政府可以施加压力的 筹码增加了。最后投票的结果可以看出,6个新成员国,除了丹麦一票,其他都投 向了中国政府一方,另外去年一些保持中立弃权的非洲国家,在中国政府威逼利诱 的交相功势下均支持了“搁置动议”。 本次委员会会上对中国批评强烈而表决软弱的表面矛盾,实际上反映了这个政 府间机构的一个根本性缺陷,就是国际政治关系的厉害考量压到了人权问题本身, 委员会只能对一些国际关系差、又无实力和后盾的小国如缅甸、古巴等提出决议, 可是对有国际影响的大国却无能为力。中国、古巴、越南等政府代表在会上还提出 了一个程序性议案,要求人权委员会今采取“协商一致”的方式通过任何议案。 人权问题总是要追究政府责任的。如果全是“协商一致”,人权会岂不开成了政府 联谊会。虽然这个荒唐的提案没有得到通过,但是也从另一侧面反映出了人权委员 会的潜在问题。 中国人权的工作是在国际社会为国内的受害者争取权利,为无声者发出声音。 我们要的是国际公认,中国人也理应享有并正在努力争取的基本人权,联合国人权 委员会和其他国际机制都有自身的局限性,中国人权如何坚持原则,有效地为推动 国内人权的进步面临着种种挑战。中国人权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历年参与,也就 是这样一个回应挑战的持续过程。在古希腊神话中,西西佛斯被宙司惩罚而推动一 块巨石上山,而巨石每次都重新滚回谷底,就这样周而复始,永无止境。而四十年 代身在反法西斯抵抗运动中的法国作家加缪,却在他《西西佛斯的神话》的书里, 反复描写了西西佛斯下山时迈着的“均匀的步伐”。每一次去日内瓦,我都会想起 加缪的那些话。
以人的名义——一个人权工作者关于《国家安全法》的笔记
在日内瓦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上的发言 ·萧 强· 尊敬的主席先生,各位代表,先生们,女士们: 国际人权联盟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续存在的大量的制度化的人权侵犯,特别是自去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搁置了中国议案之后政府对人权运动的严厉镇压,表示强烈关注。 94年3月以来,中国政府对人权和劳工权利组织的发起者们展开镇压,全国成百名政治异议分子及人权活动人士受到恐吓、监视、拘禁、劳动教养,一些人甚至被判处15年以至20年的政治徒刑——这样严厉的刑期为“六四屠杀”以来所仅见;许多宗教信奉者和和平倡导西藏独立的人士继续遭到监禁甚至被判刑期更长;新闻文化出版领域继续受到政府控制和干扰,导演、诗人、出版家和新闻记者都有因政治原因而受迫害的事件;在被外界估计上万计的良心囚犯中,包括有至少350名以上在“六四屠杀”中被捕的北京市民。 1994年6月4日,在北京屠杀五周年之时,中国总理李鹏签发了《国家安全法执行细则》,其中将“捏造,歪曲事实,发表,散布文字或者言论,或者制作,传播音像制品,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规定为“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之一。政治异议者者们的结社、出版和国际接触都会被安全部门定为“非法”。 主席先生,就在上一星期,天安门学生领袖王丹,由于他和另外25人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一封公开信而受到公安部门的调查。这封公开信是要求政府切实保障人权,并且就言论表达、出版和宗教信仰自由方面的人权侵犯现象提出了三个有典型意义的具体案例。这个星期六,政府发言人公开拒绝了这封26人的联名信,理由是王丹仍然处于政治权利被剥夺期间。国际人权联盟在此指出,王丹因天安门和平示威而受到的任何监禁迫害已经是严重侵犯人权。就算是按照中国政府的解释,这封公开信的其他签署者们目前也没有被剥夺其宪法给与的基本权利,全国人大应当接受他们的合法诉求。 王丹的人权被剥夺在此导致了其他25名公民的权利也被任意剥夺,而他们倡导人权、保护人权的要求遭到压制,所有中国人的人权也相应被侵犯。“没有人是一座孤岛”,主席先生! 去年3月,正是本委员会决定对中国的人权问题不予讨论之后,王丹也曾给全国人大致信,公开表示了他对倡导和保护人权的承诺。主席先生,这一承诺正是《世界人权宣言》的精神,也是所有个人、组织、政府和本人权委员会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王丹却因此受到了中国公安部门的跟踪、恐吓、频繁拘禁甚至死亡威胁。许许多多不如王丹知名的人权活动分子,受到的迫害则远为严重。最近国际媒体报导了童屹案件,反映了中国广泛存在的酷刑现象。她在湖北的劳改农场因为抗议违法的超长劳动时间而被同监的其他犯人毒打,而监狱管理人员对此视而不见。 主席先生,中国存在的这些任意羁押、酷刑、随意处决、非自愿失踪、宗教不容忍以及对言论自由的压制等人权侵犯,在本次会议各工作组和特别报告员的报告中有充分的反映,这些报告也对如何防止这些侵犯的发生提出了完整的建议,国际人权联盟完全支持这些建议并吁请中国政府采纳实施。 国际人权联盟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进一步提出如下建议: 首先,中国应当无保留地签署《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社会、经济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第二,中国应当与所有联合国的人权特别报告员和工作组充分合作,邀请他们访问中国。 第三,中国应当无条件地允许国际红十字会访问监狱和拘留所。 第四,中国应当允许有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提名的观察员出席政治案的审判。 最后,主席先生,国际人权联盟强烈要求本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国,在此次会议上对中国的人权问题展开非政治化的讨论,并且指定一名特别报告员,在下届人权委员会上向大会报告中国人权的进展情况。谢谢主席先生! 九五年三月六日
中国人权一九九三年度工作报告 中国人权执行委员会 一九九四年一月 中国人权在一九九三年里,除了继续出版《人与人权》杂志,发表中国大陆人权状况的报告外,在国内工作和国际活动两方面都有突破。另外,筹款和组织建设上也比一九九二年有更大的扩展。 一、国内工作 国内工作包括人权理念宣传工作,依法打官司工作,人道帮助工作等三部分。 一、宣传工作 中国人权向国内宣传人权理念,主要通过邮寄杂志、报告、针对性文章,以及电台广播进行。今年寄往国内的《人与人权》杂志共四期,已经发展至每期五百本;寄给中国公检法部门和科研、院校法律研究机构以及新闻媒体的专论司法中人权的文章一次,达一千二百余件;此外,还寄了每次数百本的“中国的任意羁押”报告、中国人权简介、《七七宪章》简介等等有关人权理念的资料。除整批邮寄的,应国内读者的要求,还有一些零星邮寄。电台广播有接受采访和提供录音带两种。中国人权的发言人们经常接受美国之音、BBC、法国电台和其他一些电台的采访,这些采访全是为对中国广播制作的。中国人权自己也制作录音节目,提供给电台广播,目前经常使用这些录音节目的,是台湾的电台。自己制作节目,从九三年四月初开始,每两周一次,每次播出时间二十分钟。 目前,中国人权的邮寄顺利,极个别地址错误的全被退回,说明中国人权的邮件没遭查禁。这些邮寄分布在中国的广大地域,在一些相识者中相互传阅。国内的来人和来信也常提及收听到了中国人权的声音。 这些人权理念的宣传取得了一些效果。举例来说,国内有些人要求今后多寄《七七宪章》那类的文章,说这种文章在人的权利和人的尊严上,富有启示和鼓舞。 二、个案和依法打官司工作 中国人权开展协助受害人依法打官司是始自一九九二年郭罗基的官司。通过一年多的个案协助,中国人权已经初步建立起一套规律。首先,落实受害情况,了解有无协助的基础和条件。上述原则通过后,就开始根据进展情况,协助受害人逐级争求中国行政的和司法的解决,直至中国最高行政和司法当局。只有在穷尽中国国内的一切手段,迫害依旧存在,才开始寻求国际人权保护机制的保护。在迫害没有消除之前,中国人权不会主动放弃协助,除非基础情况发生了无法协助的变化。 中国人权今年协助的个案有:于灼非法收容审查、逮捕和判刑案,刘刚狱中酷刑、虐待等迫害案,秦永敏因反对奥运会而屡遭逮捕案、王军涛重病不得医疗或保外就医案,吕京花母亲和女儿不发出国护照案等。 以于灼案为例,于灼由于九二年夏季张贴了不同意中国政府六四中做法的标语,从九二年六月收容审查到九三年的春季。这在两点上违反了中国自己的法律:收容审查的规定不适用于灼的案情,关押的时间远远超过了中国政府的最高时限。于灼的亲属和中国人权联系后,中国人权立即致函武汉市、湖北省公检法部门,要求主管此案的执法机关尊重中国自己的法律,尊重于灼的人权,尽快释放于灼。于灼转逮捕并将起诉审判后,中国人权除了致函办案的检察院和法院,又致函北京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家主席,要求他们履行法律的监督检查职责,尽快纠正于灼错案,恢复于灼的人权。在中国政府执意要将于灼的错案进行到底时,中国人权开始在国际上公布所掌握的于灼的案情,向联合国、各国政府和国际人权组织寻求帮助,要求国际社会向中国施加压力。于灼的案件目前已是国际上熟知的中国的人权侵犯典型案例之一,美国、法国和英国等民主国家的政府对这个案件也很关注,表示要向中国政府询问这一案件,并要求中国政府尊重人权妥善解决。于灼的亲属判决前了解到要判四年徒刑,十月份被秘密判刑两年,剥夺政治权力一年。中国人权就收容审查到判刑过程中侵犯人权及不合法的所有情况,都向中国政府表达了看法和提出了要求。现在于灼和他的亲属仍在申诉,中国人权也在配合他们争取自己的人权。 通过本人和家属的努力以及中国人权的协助,国际社会和众多的人权组织的压力,王军涛已被移送302医院就医,秦永敏三次被抓三次较快获释,刘刚所受酷刑、虐待等迫害至少有一阶段证实有改善,吕京花女儿已发出国护照,母亲的护照还在努力中,于灼所判刑期较事前得知的少等等。 这些情况说明依法打官司,在目前国际国内的情况下,是一条可以减轻具体人权迫害,并通过具体人权迫害的减轻,促动中国的人权迫害状况有所变化的道路。中国人权希望在这些经验的基础上,寻找和总结出一套更加规律有效的方法。 三、人道帮助工作 中国老百姓人权受到侵犯是普遍情况,其中尤以因为关注中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而遭受迫害的人,更为国际和国内社会所关注。在八九民运前后,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有捐款,其中有些是专门捐给受迫害者的。由于信息缺乏,通道不畅和没有牢靠的交送方式,有些这样的捐款至今还没有送到受迫害者手里。另外一方面,六四的死伤者和其他的受到各种方式和程度的被迫害者,不仅身心倍受创伤,也因为所受的迫害,存在许多生活的经济的困难和痛苦。把这些捐款转送到他们手里,不单单是人道问题,也是个人权问题,将有助于人权理念的理解,加固对人权的追求和提升社会的精神道德,它实质是世界上一些人权信奉者用自己的捐助,对那些勇敢的人权追求者所遭受的迫害给与的象征性的帮助和安慰,使他们精神和生活所受的人权侵犯得到一点来自人类的补偿,同时也是针对迫害者无声的谴责。 中国人权正式的大规模的做这项工作,是从一九九三年初开始的。在这项工作中,中国人权承担的内容是,寻找到散存在各基金会和组织手里的这样的捐款,转交给国内一些了解情况的朋友,他们再交到应该得到这样的捐款的人手里。一般情况下,可以得到帮助的人员,是经过参加这项工作的三部分人审核的。送款绝大部分以支票形式,直接填写接受帮助的人或他们家属姓名。 在一九九三年里,合作组织转交中国人权的这类捐款总数大约十万三千多美元、八十五万日元。这些团体有全美学自联、斯坦福大学中国学生会、在日中国人团结会、圣·路易斯大学中国学生学者联合会、波士顿新长征基金会、《北京之春》及普林斯顿中国学社等十几个,而且还在继续增加。 […]
“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权利的承认, 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 ——《世界人权宣言》 1948年12月10日,几十名肤色各异、衣着考究的男女们在法国巴黎一座古朴典雅的建筑里投票表决,通过一份薄薄四页纸的文件。这份文件有一个序言和30项条款,逐一阐明了人不分性别、种族、国籍、语言或宗教信仰,均应享受的各种权利和自由。当时,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烽火刚息,这些来自各国的男人女人们是一个叫做联合国的崭新国际组织的代表。当会议主席宣布48国赞成,8国弃权、没有国家反对,文件正式通过时,会场上响起了热烈而有节制的掌声。 这个文件,就是人类文明的里程碑:《世界人权宣言》。12月10日这一天,后来被联合国定为“国际人权日”。 近半个世纪过去了,《宣言》被翻译成上百种文字,“人人生而自由,在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的声音传遍了这颗星球的几乎每一个角落。《世界人权宣言》也一直是联合国最重要、意义最深远的文件,是鼓励国家和国际努力促进和保护人权的根本源泉。它已成为衡量各国政府尊重和遵守人权的一种尺度,指明了国际人权领域中所有工作的方向,并为制定众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人权文件提供了基本思想。 可是,在拥有世界人口五分之一的中国,《宣言》的声音仍然微弱而又陌生。近年来,中国的人权状况逐渐成为国际社会注意的焦点,无论是联合国的会议还是各国双边外交政策的制定,人权都是无所不在的重要因素。今年以来,中国人权参加了一系列重大的国际人权活动,包括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和小组委员会会议,亚洲太平洋地区人权会议和六月在维也纳召开的世界人权大会。我想结合这些工作,对国际人权运动的近况与发展,以及如何促进中国人权状况改善等方面做一简单的介绍。 ●敦促中国政府签署国际人权公约并遵守相应义务 发布《世界人权宣言》之后,人权运动的重大成就,是联合国制定的一套完整的国际人权法律。《公民与政治权利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公约》于1966年正式通过,并于两年后开始生效。第二个公约所附的《任意议定书》还允许个人提出申诉。这三个文件一起构成了《国际人权宪章》。它们和后来联合国制定的一系列人权文书一道,全面地体现了今日各国公认的人权标准。 中国是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53个成员国之一,近年来也签署了一些人权公约,如《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禁止酷刑公约》等。但总体看来,中国在签署人权公约,参与国际人权活动方面还是大大落后的。到93年10月底为止,联合国的184个成员国中,已有123个国家签署了《公民与政治权利公约》,127个国家签署了《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公约》。而贵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中国,在承认这两个最基本、最主要的国际人权公约上,却迟迟不肯签署,远远落后于大多数国家,和自身在联合国中的地位也极不相称。 达到这些标准绝不是朝夕之功,但承认国际人权标准,承担相应的义务可是对现代社会一国政府的起码要求。有了明确的承认,才谈的上积极地改善。中国这两年经济发展令世人瞩目,可这人权却起步维艰。看来,来自民间和国际社会的敦促是必要的。今年八月,在日内瓦的联合国人权小组委员会上,我和中国政府的一位代表就此进行了交谈,他告诉我国内有关部门正积极“研究”这个问题。我们都同意对“两个公约”的签署是中国走向世界的重要一步,对国内人权状况的改进有长远的积极影响。签署了公约,政府就对人权负起更具体的责任,国内的立法和执法实施方面,也必须有相应的变化和进步。中国人权为此曾进行多方推动。在维也纳世界人权大会上,中国人权代表团(团员为刘青,郭罗基,李淑娴、鲍朴和我)还专门召开了一次记者招待会,呼吁包括中国和美国(尚未签署《经济、社会与文化公约》)在内的各国政府立即无保留地签署这些文书。我们也和国内进行人权理论和有关外交政策研究的学者们共同探讨,促使政府尽快签署两个公约。 ●充分运用国际社会的力量及人权监督机制 制定完整的人权法律仅是第一步。为了落实这些人权标准,联合国几十年来逐步建立了一套人权监督程序。大体上说,这些程序可分为定期的报告制度和特别程序两种。前者是对相应的人权公约,成立独立的专家委员会,譬如“禁止酷刑委员会”就是针对所有签署了《禁止酷刑公约》的各国。这些成员国要定期提交报告,并通过专家审议评价执行公约的情况。后者是根据国别或主题设立专门的报告员或小组,根据请愿或控诉的“来文”运作。这对具体的个案或某一类大规模、系统化侵犯人权的事件特别有效。譬如人权委员会下设的各个专题小组和特别报告员,包括和“任意羁押工作小组”、“言论自由特别报告员”等。这些机构和个人可以直接接受非政府组织的来文申诉,并可以质询和调查有关政府,向小组委员会和人权委员会提交报告。 中国的人权状况在联合国引起重视,只是近四年多的事。在此之前,只有西藏的人权状况偶尔被提及。信息空白是国际社会长期沉默的重要原因。“六四”事件唤醒了中国人的人权意识,也促进了国际社会对中国人权问题的关注。1989年8月31日,联合国人权小组委员会以15:9通过决议案,点名批评中国,这是历史上第一次有关于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人权决议案。近年来,一些关注中国的人权组织,如“亚洲观察”、中国人权等迅速成长,在联合国提供信息和游说的作用也大大增强了。这些因素,都促使联合国对中国的人权状况实行更有效的监督。 中国人权经常接到来自国内的个案投诉。在核实了有关信息的确切完整之后,我们的原则是:优先鼓励受害者运用国内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我们会向受害者提供声援和其他必要的帮助。当穷尽了本国法律程序,仍然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中国人权将协助受害人通过联合国人权机构的特别程序提出申诉。如处理湖北武汉工学院学生于灼,因为书写纪念“六四”的标语被捕一案时即是如此。另外,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和小组委员会每年一度的会议上,非政府组织可以进行书面和口头的发言。对中国目前存在的大规模、制度化的人权侵犯,如酷刑、任意羁押等现象,我们就通过这些定期会议,充分运用对话和建议的机会施加影响。中国人权今年出版的“中国的任意羁押”报告,是这类努力的重要一步。我们希望通过国际社会的合法关注,来系统地促进中国人权状况的改善。 ●向国内人民介绍国际人权标准和人权保护知识 纽约联合国大厦的书店里有本画册,是两位巴西的艺术家献给孩子们的。《世界人权宣言》的每一条,都被重新表述为孩子们简单生动的语言,并且画上了美丽的插图。画册有英文、葡萄牙文和法文的,也许用不了很久,中国的孩子也会用自己的语言读到它。 除了制定标准,建立起监督程序,国际人权运动的另一重要方面,就是人权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四十五年来,《世界人权宣言》和其他国际人权文书已经被广泛引用、宣传和传播。数不清的各种调查、报告和声明,各类会议、专题和方案,还有许许多多全球性和区域性的咨询、培训和研究计划,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劳工组织等专门机构的工作等等,都在世界各地广泛地宣扬和普及着人权的知识。特别是通过新闻媒体和广大非政府组织的努力,《宣言》的内容日益深入进各国人民的生活之中。 近年来,中国社会各方面的不断开放使得信息流通,民间要求人权的呼声也在逐步高涨。值得赞许的是,中国政府开始允许理论界对人权的讨论,一些有关人权理论介绍和探讨的书籍在国内得到了广泛发行。尽管有些文章和书籍中的观点仍然离国际的人权标准相差颇远,但公开讨论的本身就是教育和普及人权的良好开端。 中国人权自1989年成立以来,始终把向国内公众传播人权保护知识和国际人权运动的各种信息作为主要任务,同时也向国内和国际新闻媒体披露人权遭受侵犯的现象。我们先后出版了“联合国人权知识问答”,“七七宪章运动”等小册子,大量邮寄给国内读者。这些出版品中介绍了人权的基本知识和国际人权监督程序的存在,告诉人们在自身权利受到侵犯时应当怎样通过法律和人权组织的帮助来保护自己。当然,本人或家属的勇敢争取是最关键的,包括主动向人权组织联系。一切国际机制,都只有通过受害者本人的配合才能充分发挥作用。另外,为了帮助司法部门完整、准确地了解国际人权标准的内容,我们还编写了“国际人权标准与中国法律”,提供给国内各个高级中级人民法院和检查院部门,希望他们在实际执法过程中能够加以尊重。这种基础性的教育和普及工作,中国人权还将长期地做下去。 […]
“把票还我!” 你揪起他的衣领 那些“代表中国”的 横肉 瞬间停止抖动
曼谷其实没有春天,三月底四月初,是旱季刚刚开始的日子。 亚洲太平洋地区的非政府组织论坛,今年三月二十四日在楚拉龙康大学召开。这是为了向联合国亚太地区政府间区域人权会议(三月二十九日至四月二日,曼谷)和世界人权大会(一九九三年六月,维也纳)提出看法和建议而召集举行的。原以为最多不过七八十人参加,结果二百四十多名正式代表报到,分别来自二十六个国家的一百一十多个组织。欧洲和美加等地从事亚太地区人权工作的一些组织,如“国际特赦”,“国际人权联盟”,“亚洲观察”等也派了观察员出席。 我和希瓦前后脚迈进那家小旅馆,被安排一同住进了410房间。“半个世界都来了!” 我看着楼下满厅肤色斑斓的人群惊叹,“是半数以上的世界人口。”这位马来西亚来的律师微笑着纠正我。 亚太地区国家的文化和历史传统千差万别,巨大的人口占了世界的一半以上。几乎所有的亚太国家都在拼命追求经济的现代化,可民主化的进程就远为缓慢,人权更差,签署了联合国人权公约的国家只有十二个,大大低于世界上其它地区。在联合国九一年出版的《世界人权指数统计》上,全球人权的平均指数是62%,而印度是54%,印度尼西亚是34%,越南是27%,伊朗是22%,中国是21%,北朝鲜是20%,缅甸和苏丹分别是17%和18%,这就是亚洲。 在这个地区做人权工作,所拥有的弱小资源同问题的巨大不成比例,更何况,那些强大的政府往往还站在人权组织的对立面上。威胁、阻挠甚至监禁,有些国家压根不准非政府组织存在。会场有从澳大利亚来的越南僧侣,泰国难民营中的缅甸学生,加拿大来的印度贱民,北朝鲜和文莱就干脆没有人来。不过这些从人权火线上来的人们相见格外亲热,大家素昧平生却一见如故,一个个操着口音浓重的英语谈得十分投机。 大会产生三个文献,《曼谷非政府组织宣言》、对世界人权大会的建议及本地区人权组织的协作方案。前三天的会议结构紧凑,讨论了成立亚太地区人权信息中心的准备工作、与北方国家人权组织的合作与交流以及关于“发展和人权”等问题。共分成妇女儿童、酷刑、人权教育、土著居民、劳工、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政治迫害和军事镇压等八个专题组,各族分头讨论并提交工作报告。其中妇女组的工作格外出色。由菲律宾,孟加拉国和印度代表为主的妇女组,其活跃与精干和灿烂的服装一并令人叹服。我仍记得她们报告开头的诗句: “女人在发言/以一个声音、许多声音、不同的声音/倾听她们吧/倾听女人的声音/她们舞蹈的双足/自智慧的远方走来/从社会的边缘/向僵硬的政治和知识挑战……“。 起草小组的七支笔杆子几乎是不眠不休地争吵,修改稿不断交回给大会,代表们的精诚合作与热情投入使讨论进展顺利。排得满满当当的议程已近尾声,凝聚着集体智慧与心血的《曼谷非政府组织宣言》就要诞生,可希瓦担心:“我们全泡在产生文献的过程里。宣言产生后,怎样在下周的政府间会议上发挥作用呢?“其实,这也是很多代表的忧虑。 二十七号是最后一天,希瓦要求发言,当他把写得工工整整的透明片放上投影机,我才意识到昨夜他默默准备到凌晨四点,是把大伙几天的谈论理成了一个详尽的计划。他的建议得到了热烈响应。非政府论坛结束后,正式参加政府间会议的代表们及时成立了新的协调委员会,负责扩展”宣言“的影响。虽说连开了三天会,大家即刻不停地投入了工作,新闻、游说、文书起草、联络联合国秘书处和大会发言准备等一项项得到了落实。 两天后,世界人权会议亚洲区域会议庄重揭幕。泰王国总理川·力派阁下致开幕词,主管人权事务的助理秘书长阜奥博士代表联合国秘书长作了讲话,中国政府代表团的金永健先生当选为主席团副主席。下午,大会的一般性辩论刚刚开始,来自四十九个国家的部长和代表们就感受到了非政府组织观察员们的存在。整整二十三页的《曼谷非政府组织宣言》作为大会的正式文件,被译为不同的文字,代表们人手一册。第一个发言的泰国“和平与发展联盟“的代表,代表参加亚太非政府组织论坛的全体宣读了《曼谷非政府组织宣言》的摘要。随后发言的“国际人权网”,“菲律宾人权提供者联盟”等代表,均以专题联席发言的形式,强调了全体非政府组织的观点和建议。 各国代表和记者们都惊奇地发现,和以往各自为战不同,这次非政府组织通过联合宣言和共同签署,一再形成了统一的声音,大大加强了发言效果。协调委员会起了中心枢纽的作用,游说和新闻的配合也十分紧密。印尼代表关于经济发展优先地宏论刚讲完,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就争锋相对地发言;泰国前外长指责“国际特赦”和“亚洲观察”受西方政府操纵的谬论一出,新闻组立即召开记者会予以驳斥。特别是当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代表宣称人权应有“亚洲的观念”之时,文书组马上起草了一篇强调人权普遍性的联合声明,征集了众多组织的签名后向大会发表。谁说亚洲人民不要同样的基本人权?来自民间的声音,比官员们堂皇的言辞远有更强的说服力。 在亚洲,一些人权记录较差的国家正形成同盟,以强调主权和发展为名,硬把人权往南北国家对抗上扯。中国、伊朗、叙利亚、巴基斯坦等国竭力反对加强联合国人权方面的执行和监察机制,包括设人权高级专员职位。因为高级专员将有权将特别严重违反人权的事件通知安理会,也有权派特使调查真相,并监察联合国在维持和平和援助作业中有关人权的问题。这些国家也反对联合国秘书长发表世界人权状态的年度报告,就像成绩差的小学生不愿见学校的家庭报告一样。 中国政府代表在大会一般性辩论第二次会议上发言,强调不同国家处理自己内部事务的独立性,反对在联合国讲坛上以人权为名做政治化的攻击。从北京来的“中国人权研究会“代表也以”非政府组织“的名义发表了和政府大致相同的讲话。(我必须用引号澄清联合国文献中”非政府组织“一词的普通含义。况且,在庄严的国际人权讲坛上,没有来自中国、实至名归的非政府组织,不能算是中国人权状况的骄傲。希望来自团中央、中央党校和外交学院的三位先生能同意我的话。) 也不是所有的政府都仅仅在自辨。日本代表团就一再声明:”我国不能接受对严重侵犯人权的事件表示关心就是干涉内政的说法。” 尼泊尔、南朝鲜和菲律宾政府的态度亦相当积极,说明并不只有经济发达或民主化进程较高的国家才会关心人权。 这次区域会议也将通过一个“曼谷宣言”,将亚太国家政府间在人权上达成的共识和建议,带到四月日内瓦的最后一次预备会议上去,最后汇总到六月的维也纳世界人权大会上,产生出一份总结和前瞻性的文献。这样一份历史性文献,能否进一步肯定人权的普遍价值和各项人权不可分割、相互依存的原则;能否准确、全面地回应今日世界上人权面临的主要挑战;能否有效检讨二十五年来联合国在促进与保护人权方面的进展,强化现有国际人权保护程序并建立必要的新机制,对正步步走进二十一世纪的人类社会发展关系重大。若被一些模式人权的政府出于政治目的,将种种有悖于人权基本价值的条款塞进这份文献,国际人权运动则会面临困境甚至倒退。本次会议起草委员会的主席是伊朗代表。在一系列的联合声明和新闻发布之后,大家意识到若想影响最后的宣言,必须直接向起草委员会表达意见。有人向主持协调会议的希瓦提出,应当要求和起草委员会的正式对话。可这在非洲和拉美的区域会议上都没有先例,我们能突破吗? 随后整整两天的努力,和助理秘书长的商谈,争取更多政府代表的支持,推动新闻界的声势,利用联席发言的机会向主席团要求……终于使大会专门安排了宣言起草委员会和非政府组织代表团的正式对话。我们争取到一个重要机会,得以将观点和建议向文件的起草者们面对面地阐明。初次对话虽说充满了外交辞令,却大大提高了非政府组织在联合国事务中的地位。一位科威特记者在专稿中写到:“看来,真正的人权对抗不是南方与北方,而是发生在那些压迫人权的政府与他们的人民之间。……本次亚太地区人权会议上,非政府组织的公关和游说都组织得极其出色。他们在联合国舞台上展示的坚定的信念,昂扬的精神和空前的团结,向世界表明了亚洲人权运动的希望。” 会议期间,我和中国代表团的几位代表分别都有交谈。对于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在促进人权上的不同角色和应有的伙伴关系,外交部的刘先生表示了充分的肯定。非政府组织在本次大会上的表现也引起了他们的兴趣,李源潮先生一再问到是哪些组织和个人比较活跃。我真希望他别这样问,而是以他“中国人权研究会”高级研究员的身份,参加进我们的工作中来。我理解这并不是李先生此行的真正使命,但他会从中得到他问题的回答,和比这些回答更有意义的东西。 一九九三年四月二日,世界人权会议亚太区域会议通过了《曼谷宣言》。我们高兴地看到,《曼谷非政府宣言》中强调的关于妇女、儿童权利的条款写进了这份文件,也注意到其中对人权普遍性的肯定及“承认与非政府组织进行合作与对话的重要性”等条款。政府宣言还“强调应进一步鼓励所有国家批准国际人权文书,特别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但是,讨论稿中大部分有关法治、言论自由、酷刑及尊重少数民族等条款却被尽悉删减,只字不见。还重弹了诸如“强调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干涉他国内政、以及不利用人权作为施加政治压力等手段等原则”、“不赞成任何人利用人权作为提供发展援助的条件“等不和谐的老调。归根结底,一切经济发展难道不是为了促进人权吗?!文件还强调了政府机构对保障人权的重要,对建立民间独立监督和有效的救助机制却避而不谈,其中多处文字上的含糊模棱,也表现了政府们的歧见和缺乏诚意。”宣言“通过时唯有日本和塞浦路斯代表表示了保留意见。马拉松式的会议又连开了五天,全体非政府组织代表最后一次聚在协调委员会的临时办公室里,讨论去日内瓦和维也纳继续游说的人选和方案,及如何建立“后维也纳时代”的亚太人权网络。“现在不是放弃的时候。”巴勒斯坦的布兰达说,黑眼圈使她的眼睛更大了。“永远不是!”不知谁小声地附和。 […]
一九九零年六月十日的清晨,在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省的温哥华岛,海洋学家理查德斯蒂克兰德(Richard Strickland)和往常一样,在岛西边的巴科利桑德海滩上散步,一个在潮水中起伏的深绿色物体引起了他的注意。他挽起裤脚,从仍然冰冷刺骨的海水里捞出一个瓶子,把它带回了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