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的电话 她要去科索沃
简报会后 你们聊了很久。
中国人权执行主任蕭强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五十三届会议上的发言 议程10 发言人:蕭强 1997年4月8日 主席先生,有机会在这里发言,我感到非常荣幸。 在本委员会,今年是第七次提出有关中国人权状况的决议案了。为什么中国的人权问题和本委员会继续密切相关?我想就这个问题谈下面两点看法。 主席先生,我要说的第一点是:中国人想有人权,中国人配有人权,中国人坚决争取享有人权。之所以外界听不到这些声音,是由于中国政府的全面压制而造成的。 中国存在的人权侵犯已经有很多详细记录,而且广为人知:我只想举其中的一个例子。根据中国”在监狱中。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由于和平表达政治见解或宗教信仰而受到监禁的人数远远不止此数。比如说,在最近外界披露的政治拘押条例中,有200多个案例并不是被当局用反革命罪起诉,而是以扰乱社会治安,流氓罪到经济犯罪等其他名目。这些案例当然不在当局的统计之中。另外,政府广泛使用“劳动教养”这一不经法庭审判的行政处罚方式,大量人权活动人士被送往劳动教养农场,时间可以长达三年。这一数字当然也不会在官方的统计里出现。 主席先生,大量政治犯的存在,仅仅是中国人民在政治自由方面被压制的一个指标。政府是通过消灭这些异议的声音来压制整个社会。 我要说的第二点是:中国需要人权。人权对于中国人民不是奢侈,中国的领导人更不应该惧怕人权。恰恰相反,人权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必须,没有人权,中国社会的稳定和未来都得将有真正凶险。 中国目前在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都在经历迅速的变化。如果人民不能享有最起码的公民和政治自由,无法参与那些影响自身命运和生活的决定,那么这些转变不仅会格外困难,还可能演变成冲突和暴力。目前的中国领导人对政治改革缺乏远见,毫无议程。但是如果政治改革不和经济的自由化同步进行,则将无法保证持续的繁荣和稳定。 举例来说,中国目前已经有严重的失业、数额巨大的流动人口、大量工厂极端恶劣的劳动条件,还有政府的行政和商业系统蔓延的无法医治的腐败现象。如果民众无法以和平方式表达不满或自行组织去改变状况,这些问题将会演变成影响中国经济发展的危机。 主席先生,请允许我这样结束我的发言:只有尊重人权,中国才能有稳定和繁荣;一个稳定而繁荣的中国,才能成为国际社会负责任和有价值的成员。提出批评中国人权的决议案,是对中国人民争取人权的支持,也会促进中国向一个自由、人道和公正的社会演变;而只有这样的中国,才能成为世界上一个真正伟大的国家。因此,我敦请本届委员会必须继续关注在中国发生的系统化、制度化、持续不断的人权侵犯。 谢谢主席先生。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每年春天在日内瓦召开的年会,今年已经是第五十二届了。 这是国际上最高级别的政府间人权会议,世界上所有国家和地区的任何人权问题, 从酷刑、政治监禁、言论自由、任意羁押、司法公正到妇女儿童移民的权利,都是 这一年一度国际论坛的议题。今年也是中国人权第四次参加这一会议。作为一个专 门监督中国人权状况的非政府组织,我们历年来向委员会提交了大量个案资料和专 题性的分析报告,通过委员会一年一度对有关中国决议案辩论的机会,将一些国内 广泛存在的人权问题,以及受害者和人权活动人士被政府封杀了的声音,反映到联 合国的论坛上来。这样一个会议召开的过程如何?中国人权在今年的日内瓦会议上 有那些活动?今年会上对中国问题讨论的结果如何?我想在此简单报告一下。 提倡和保护人权是联合国写进成立宪章的基本宗旨之一。人权委员会是设在全 体代表大会之下的一个机构,由五十三个成员国。除了安全理事会的五个常务理事 国,美国、英国、法国、俄国和中国是当然成员之外,其他国家都是轮流担任成员 的,而且每个洲都有一定的名额分配。成员国有发言、提案和表决权。而当年不是 委员会成员国的国家政府,只要是联合国的成员,也可以有观察员的身分,可以发 言和参与提案。另外,政府间组织如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非政府组 织如国际红十字会、国际特赦等,也可以有观察员的身分参加会议的一般性辩论, 有发言权。会议每一年在瑞士的日内瓦召开,长达六个星期的议程包罗万象,有听 取委员会下属工作机构的报告,特邀来宾演讲(一般是政府高级官员如各国的总理 、外交部长或国际著名人士如诺贝尔奖获得者等),大会一般性辩论,提案和投票 等等。中国人权的代表,每年都是以参加有观察员身分的非政府组织代表团出席会 议的。 中国人权今年参加日内瓦会议的,先后有负责国际联络事务的Beatric e Laroche,执行主任萧强和主席刘青。另外我们还特别邀请了现居德国 的魏珊珊。我们带去了三个报告,第一个是关于去年中国的人权活动受到政府镇压 的情况,附有46名被监禁的政治异议人士的名单;第二个是对中国政府执行国际 反酷刑公约情况的监督报告;最后一个是魏京生个案的专题报告。这三个报告分别 是刘青、萧强和魏珊珊在会上发言的主题。其中魏珊珊在会上对其兄魏京生的介绍 和呼吁,赢得了场上同情和支持的热烈掌声,为这种严肃的政府间会议所罕见。另 外,我们还在会议期间(四月二日)组织了一次中国人权情况的专题简报会,特邀 亚洲观察组织的罗宾先生参加,和中国人权的代表一起,向与会的八十多名政府和 非政府组织的代表,介绍了目前中国广泛存在的一些人权侵犯以及社会背景。 除了发言之外,我们也在会议期间安排了和各国政府和联合国有关官员一系列 的会见活动,将我们关心的个案和专题分别自不同的渠道加以提出。和中国人权的 代表专门约见和会谈的有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特别助理,联合国任意羁押工作组主 席,联合国法官和律师公正特别报告员,联合国言论自由特别报告员,联合国反酷 刑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等,也有保加利亚、乌克兰、意大利、德国、美国、挪威、加 拿大、澳大利亚、马达加斯加、智利、秘鲁、韩国、马来西亚、喀麦隆等国的大使 。所有这些会上和会下的发言、会见和游说活动,都有一个明确的目的,就是将中 国人权关注的政治犯、酷刑、任意羁押等个案和体制性的问题,在目前国内无法公 开提出的情况下,通过在国际社会进行呼吁的方式,促使国内的相应改善。无论与 会的中国政府代表团否认也罢,恼怒也罢,这些会上的信息、批评和建议还是对他 们形成了相当的压力,而且这种关注和压力一旦持续下去,就逐步转变成了国内改 善人权状况的动力。今年三月全国人大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首次确立 了无罪推定的重大司法原则,这一和国际人权标准接轨的重大进展,国际社会,包 括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上多年来对这一问题的持续压力有直接的、正面的推动作用 。 本次委员会上对中国人权问题讨论,以及相关决议案的提出和表决,是一个相 当重要的事件。九二年以来,中国政府一方面持续镇压异议人士,在政治体制改革 ,扩大公民政治权利方面毫无松动迹象;另一方面经济持续高速发展,成为亚洲新 崛起的经济和政治大国。这一现象反映到国际关系上,就是其他国家既对专制体制 践踏人权、漠视国际公义的行为无法苟同,同时又顾及中国国力日益上升形成潜在 强权、以及经济贸易上的巨大实际利益。于是在委员会上形成了一个矛盾的现象: 会上对中国人权问题的报告、发言增多,政府发言中对中国的批评增多,可是在相 关决议案的投票结果上却有相反的反映。今年会上对中国政府点名批评的国家(包 括观察员国家在内)近60个,其中有瑞士代表欧安会53个国家(包括马尔它, 土耳其等)的发言,德国和瑞典外长作为大会贵宾的发言,意大利代表欧洲联盟和 其他前苏联中亚国家的发言等等。更有国际特赦、人权观察、国际人权联盟等一系 列非政府组织的发言,和联合国各工作组、特别报告员的报告,都有关于中国的大 量内容。可是在实际投票上,情况却倒了过来。九三年有关中国人权的状况的决议 案被搁置,支持搁置动议案的票数比反对的多五票;九四年这个差距是四票;九五 年决议案不仅通过了搁置关,而且在最后表决时仅仅一票之差没有通过。这个关注 逐步上升的趋势却在今年发生了逆转,同样的提案不仅重新被中国政府提出的“搁 置动议”封杀,而且支持搁置的票数比反对票超出七票之多。 造成了今年变化的因素是多重的。首先是去年票数的首次接近,给中国政府以 相当的警告。为了防止在联合国受到更大的挫败,中国政府过去的一年中不惜动用 国家贸易外交一切代价,在和各成员国的双边交往中全力拉票。不仅仅是对发展中 国家,连主要提案国法国和德国,都被在中国政府的贸易合同面前,为顾及经济利 益而软化了批评中国人权的立场。中国政府这种将人权问题彻底国际政治化,运用 国家经济政治外交资本遮掩人权侵犯记录、抵制国际批评的恶劣做法显然取得了成 效,但也严重毒化了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信誉和功能。许多代表在发言中指出,中 国是所有国家中唯一运用“搁置动议”,全力封杀关于自身人权问题决议案的。这 种“不准谈论,谁批评我的人权就是反华,就是颠覆中国政府”的霸道做法,使人 权委员会失去了本身应有的讨论、交流、建议和敦促的功能。第二个原因是提案国 家一方推动无力,决议案草案到了会议的第三周才完稿提出,根本就失去了游说推 动的时机。这是部分提案国家顾及双边关系、缺乏真正意愿的结果。大的背景当然 是近年欧洲经济不振,急需广大的中国市场,于是在人权问题上气就短了一截。法 国新上任的希拉克政府邀请“六四屠夫”李鹏访问,签署包括“空中客车”飞机在 内的巨额贸易合同,同时在欧盟内部主张和中国在人权上“不要对抗要合作”,就 是一个最明显的例子。另外还有一个的客观因素,就是去年轮换产生的6个新的成 员国中,白俄罗斯和乌克兰取代了95年的罗马尼亚和波兰,另外非洲的马达加斯 加等也传统上和中国的关系较近,由于地缘政治的影响,中国政府可以施加压力的 筹码增加了。最后投票的结果可以看出,6个新成员国,除了丹麦一票,其他都投 向了中国政府一方,另外去年一些保持中立弃权的非洲国家,在中国政府威逼利诱 的交相功势下均支持了“搁置动议”。 本次委员会会上对中国批评强烈而表决软弱的表面矛盾,实际上反映了这个政 府间机构的一个根本性缺陷,就是国际政治关系的厉害考量压到了人权问题本身, 委员会只能对一些国际关系差、又无实力和后盾的小国如缅甸、古巴等提出决议, 可是对有国际影响的大国却无能为力。中国、古巴、越南等政府代表在会上还提出 了一个程序性议案,要求人权委员会今采取“协商一致”的方式通过任何议案。 人权问题总是要追究政府责任的。如果全是“协商一致”,人权会岂不开成了政府 联谊会。虽然这个荒唐的提案没有得到通过,但是也从另一侧面反映出了人权委员 会的潜在问题。 中国人权的工作是在国际社会为国内的受害者争取权利,为无声者发出声音。 我们要的是国际公认,中国人也理应享有并正在努力争取的基本人权,联合国人权 委员会和其他国际机制都有自身的局限性,中国人权如何坚持原则,有效地为推动 国内人权的进步面临着种种挑战。中国人权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历年参与,也就 是这样一个回应挑战的持续过程。在古希腊神话中,西西佛斯被宙司惩罚而推动一 块巨石上山,而巨石每次都重新滚回谷底,就这样周而复始,永无止境。而四十年 代身在反法西斯抵抗运动中的法国作家加缪,却在他《西西佛斯的神话》的书里, 反复描写了西西佛斯下山时迈着的“均匀的步伐”。每一次去日内瓦,我都会想起 加缪的那些话。
在日内瓦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上的发言 ·萧 强· 尊敬的主席先生,各位代表,先生们,女士们: 国际人权联盟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续存在的大量的制度化的人权侵犯,特别是自去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搁置了中国议案之后政府对人权运动的严厉镇压,表示强烈关注。 94年3月以来,中国政府对人权和劳工权利组织的发起者们展开镇压,全国成百名政治异议分子及人权活动人士受到恐吓、监视、拘禁、劳动教养,一些人甚至被判处15年以至20年的政治徒刑——这样严厉的刑期为“六四屠杀”以来所仅见;许多宗教信奉者和和平倡导西藏独立的人士继续遭到监禁甚至被判刑期更长;新闻文化出版领域继续受到政府控制和干扰,导演、诗人、出版家和新闻记者都有因政治原因而受迫害的事件;在被外界估计上万计的良心囚犯中,包括有至少350名以上在“六四屠杀”中被捕的北京市民。 1994年6月4日,在北京屠杀五周年之时,中国总理李鹏签发了《国家安全法执行细则》,其中将“捏造,歪曲事实,发表,散布文字或者言论,或者制作,传播音像制品,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规定为“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之一。政治异议者者们的结社、出版和国际接触都会被安全部门定为“非法”。 主席先生,就在上一星期,天安门学生领袖王丹,由于他和另外25人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一封公开信而受到公安部门的调查。这封公开信是要求政府切实保障人权,并且就言论表达、出版和宗教信仰自由方面的人权侵犯现象提出了三个有典型意义的具体案例。这个星期六,政府发言人公开拒绝了这封26人的联名信,理由是王丹仍然处于政治权利被剥夺期间。国际人权联盟在此指出,王丹因天安门和平示威而受到的任何监禁迫害已经是严重侵犯人权。就算是按照中国政府的解释,这封公开信的其他签署者们目前也没有被剥夺其宪法给与的基本权利,全国人大应当接受他们的合法诉求。 王丹的人权被剥夺在此导致了其他25名公民的权利也被任意剥夺,而他们倡导人权、保护人权的要求遭到压制,所有中国人的人权也相应被侵犯。“没有人是一座孤岛”,主席先生! 去年3月,正是本委员会决定对中国的人权问题不予讨论之后,王丹也曾给全国人大致信,公开表示了他对倡导和保护人权的承诺。主席先生,这一承诺正是《世界人权宣言》的精神,也是所有个人、组织、政府和本人权委员会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王丹却因此受到了中国公安部门的跟踪、恐吓、频繁拘禁甚至死亡威胁。许许多多不如王丹知名的人权活动分子,受到的迫害则远为严重。最近国际媒体报导了童屹案件,反映了中国广泛存在的酷刑现象。她在湖北的劳改农场因为抗议违法的超长劳动时间而被同监的其他犯人毒打,而监狱管理人员对此视而不见。 主席先生,中国存在的这些任意羁押、酷刑、随意处决、非自愿失踪、宗教不容忍以及对言论自由的压制等人权侵犯,在本次会议各工作组和特别报告员的报告中有充分的反映,这些报告也对如何防止这些侵犯的发生提出了完整的建议,国际人权联盟完全支持这些建议并吁请中国政府采纳实施。 国际人权联盟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进一步提出如下建议: 首先,中国应当无保留地签署《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社会、经济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第二,中国应当与所有联合国的人权特别报告员和工作组充分合作,邀请他们访问中国。 第三,中国应当无条件地允许国际红十字会访问监狱和拘留所。 第四,中国应当允许有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提名的观察员出席政治案的审判。 最后,主席先生,国际人权联盟强烈要求本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国,在此次会议上对中国的人权问题展开非政治化的讨论,并且指定一名特别报告员,在下届人权委员会上向大会报告中国人权的进展情况。谢谢主席先生! 九五年三月六日
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防止歧视及保护少数小组委员会会议上的发言 萧 强 一九九四年八月二十二日,瑞士日内瓦 尊敬的主席女士: 在此发言使我感到非常荣幸。我愿意针对本议程的讨论,关于政府的政治控制影响司法裁判的独立性和被拘留者人权的问题,就下列三点例证向会议提出报告。 一、因“六四”仍被关押的北京市民 主席女士,本小组委员会在八九年第四十一届会议中,曾通过决议对中国政府在“六四”事件中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进行谴责。五年之后,人权组织仍然记录有二 百二十名北京市民,被中国政府以“反革命放火”、“反革命伤害”、“盗窃武器军械”等刑事罪名,重刑关押在北京市第二监狱和天津郊区的清河劳改农场,经受 着超强度的体力劳动、酷刑及种种非人道的折磨。 这些人所受审判的公正性值得质疑。中国司法体制中一贯缺乏对人权的保护,如没有无罪推定,看守所的关押条件极其恶劣,审判前普遍存在刑求,以及党政部门 对司法决定的干扰等等,这些现象在审理和“六四”有关的政治性案件时更为严重。 中国人权得到一份八九年中国政府的正式文件,其中对律师应当如何为“动乱份子”辩护作了明确规定。这份发给律师事务所的文件说:“辩护这些和动乱有关的案例 ,是整个平息动乱暴乱斗争的一部分。”“检察院应和法院合作通过司法程序打击罪犯”;“辩护的目标不是成功或者失败,律师不应当和检察院与法院工作人员争 谁赢了论证。这是宣传工作,指导公民认罪伏法。”这是一个有力的说明:对以上提到的北京市民的判决,是政府出于政治目的的镇压行动;他们没有得到公正的司 法裁判。 主席女士,各位专家,各位代表。 一九八九年六月三日夜至四日凌晨在北京,中国政府动用正规军,向和平示威的民众滥施致命武力,杀死了上千名手无寸铁的市民与学生,其中包括老人、妇女和 儿童。军队在开枪前不事先警告,许多人在奔逃中被子弹从背后射中,也有许多人被坦克和装甲运兵车追上碾死。在屠杀之后的数十天里,戒严部队的士兵仍在并未 受到威胁时不经警告就向民众开枪。在政府施用法外武力的情况下,以上提到民众的所谓“刑事罪”应为合法的自卫行动。我特别提请小组委员会考虑这一点。 […]